南京工业职业技术大学2026年“专转本”招生简章

来源:招生就业处【招生信息网】  作者:  发布时间:2026-01-07  查看次数:11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6年普通高等学校“专转本”工作的通知》(苏教学函〔202514号)文件精神,为做好南京工业职业技术大学2026年选拔优秀专科生转本科学习(以下简称“专转本”)工作,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招生工作原则,制定本简章。

一、学校性质

学校全称:南京工业职业技术大学

学校代码:1136

办学性质:全日制公办本科

办学地点:南京市栖霞区仙林大学城羊山北路1号(仙林校区)

南京市秦淮区军农路14号(天堂校区)

二、招生计划

报考类别

计划类型

专业名称

计划数

学费

(元/年)

统考科目

机械工程类

普通类

机械电子工程技术

36

5800

高等数学、专业综合

机械设计制造及自动化

36

5800

高等数学、专业综合

智能制造工程技术

74

5800

高等数学、专业综合

装备智能化技术

36

5800

高等数学、专业综合

飞行器维修工程技术

36

5800

高等数学、专业综合

汽车服务工程技术

36

5800

高等数学、专业综合

新能源汽车工程技术

73

5800

高等数学、专业综合

电子信息类

自动化技术与应用

75

5800

高等数学、专业综合

新能源发电工程技术

75

5800

高等数学、专业综合

电气工程及自动化

37

5800

高等数学、专业综合

现代通信工程

75

5800

高等数学、专业综合

电子信息工程技术

75

5800

高等数学、专业综合

城市轨道交通设备与控制技术

37

5800

高等数学、专业综合

计算机类

物联网工程技术

37

5800

高等数学、专业综合

软件工程技术

35

5800

高等数学、专业综合

网络工程技术

73

5800

高等数学、专业综合

人工智能工程技术

36

5800

高等数学、专业综合

工业互联网技术

36

5800

高等数学、专业综合

土木建筑类

建设工程管理

36

5200

高等数学、专业综合

财经类

大数据与会计

36

5200

高等数学、专业综合

国际经济与贸易

37

5200

高等数学、专业综合

管理类(文)

旅游管理

37

5200

大学语文、专业综合

企业数字化管理

37

5200

大学语文、专业综合

管理类(理)

现代物流管理

36

5200

高等数学、专业综合

电子商务

73

5200

高等数学、专业综合

美术设计类

数字媒体艺术

24

6800

大学语文、专业综合

环境艺术设计

25

6800

大学语文、专业综合

计算机类

原建档立卡家庭毕业生

软件工程技术

1

5800

高等数学、专业综合

总计

12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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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1.外语语种不限。

2.美术设计类专业培养地点在天堂校区,其他专业培养地点在仙林校区。

3.招生计划以江苏省教育厅公布为准,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另行公布。

三、选拔对象、报名条件、志愿填报及录取

详见《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6年普通高等学校“专转本”工作的通知》(苏教学函〔202514)。

四、入学、培养与学生管理

1.“专转本”新生凭专科毕业证书和录取通知书等材料,在规定时间内到我校报到。未取得专科毕业证书的学生,不予办理入学手续。

2.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学生入学后需进行体格检查,体检异常者按有关规定处理。

3.“专转本”学生入学后,统一编入本科三年级学习,单独编班,专门制定教学计划组织教学。“专转本”学生不得转专业和转学。

4.“专转本”学生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享受与履行本科生的权利和义务。“专转本”学生在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达到我校毕业要求的,颁发南京工业职业技术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毕业证书内容按照国家规定填写。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南京工业职业技术大学学士学位。

5.收费标准:“专转本”学生学费与我校同专业同年级学生实行相同标准。具体标准按照江苏省物价局 江苏省财政厅印发的《关于公办高等学校学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苏价费〔2014136号)标准执行,按学年收取学费,文科类专业5200元,工科类专业5800元,艺术类专业6800元。

根据江苏省物价局 江苏省财政厅 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印发《高等学校社会化学生公寓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苏价费〔2002369号 苏财综〔2002162号),住宿费根据条件不同,按每生每学年800-1500元标准不等,住宿由学校统一安排(标准如有调整,按最新文件执行)。

学生交纳学费、住宿费后,因各种原因退学退费,按照江苏省教育厅 江苏省物价局 江苏省财政厅印发的《江苏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和《江苏省高等学校学分制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苏教财〔2006105号 苏价费〔2006319号 苏财综〔200657号)要求执行。

五、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25—85861136

监督电话:025—85864012

学校网址:https://www.niit.edu.cn/

招生网址:https://zs.niit.edu.cn/

通信地址:南京市栖霞区仙林大学城羊山北路1

邮政编码:210023

六、附则

本简章通过学校招生信息网向社会发布,由南京工业职业技术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如遇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变化,以变化后的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