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6年普通高等学校“专转本”工作的通知》(苏教学函〔2025〕14号)文件精神,为做好南京工业职业技术大学2026年选拔优秀专科生转本科学习(以下简称“专转本”)工作,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招生工作原则,制定本简章。
一、学校性质
学校全称:南京工业职业技术大学
学校代码:1136
办学性质:全日制公办本科
办学地点:南京市栖霞区仙林大学城羊山北路1号(仙林校区)
南京市秦淮区军农路14号(天堂校区)
二、招生计划
报考类别 | 计划类型 | 专业名称 | 计划数 | 学费 (元/年) | 统考科目 |
机械工程类 | 普通类 | 机械电子工程技术 | 36 | 5800 | 高等数学、专业综合 |
机械设计制造及自动化 | 36 | 5800 | 高等数学、专业综合 | ||
智能制造工程技术 | 74 | 5800 | 高等数学、专业综合 | ||
装备智能化技术 | 36 | 5800 | 高等数学、专业综合 | ||
飞行器维修工程技术 | 36 | 5800 | 高等数学、专业综合 | ||
汽车服务工程技术 | 36 | 5800 | 高等数学、专业综合 | ||
新能源汽车工程技术 | 73 | 5800 | 高等数学、专业综合 | ||
电子信息类 | 自动化技术与应用 | 75 | 5800 | 高等数学、专业综合 | |
新能源发电工程技术 | 75 | 5800 | 高等数学、专业综合 | ||
电气工程及自动化 | 37 | 5800 | 高等数学、专业综合 | ||
现代通信工程 | 75 | 5800 | 高等数学、专业综合 | ||
电子信息工程技术 | 75 | 5800 | 高等数学、专业综合 | ||
城市轨道交通设备与控制技术 | 37 | 5800 | 高等数学、专业综合 | ||
计算机类 | 物联网工程技术 | 37 | 5800 | 高等数学、专业综合 | |
软件工程技术 | 35 | 5800 | 高等数学、专业综合 | ||
网络工程技术 | 73 | 5800 | 高等数学、专业综合 | ||
人工智能工程技术 | 36 | 5800 | 高等数学、专业综合 | ||
工业互联网技术 | 36 | 5800 | 高等数学、专业综合 | ||
土木建筑类 | 建设工程管理 | 36 | 5200 | 高等数学、专业综合 | |
财经类 | 大数据与会计 | 36 | 5200 | 高等数学、专业综合 | |
国际经济与贸易 | 37 | 5200 | 高等数学、专业综合 | ||
管理类(文) | 旅游管理 | 37 | 5200 | 大学语文、专业综合 | |
企业数字化管理 | 37 | 5200 | 大学语文、专业综合 | ||
管理类(理) | 现代物流管理 | 36 | 5200 | 高等数学、专业综合 | |
电子商务 | 73 | 5200 | 高等数学、专业综合 | ||
美术设计类 | 数字媒体艺术 | 24 | 6800 | 大学语文、专业综合 | |
环境艺术设计 | 25 | 6800 | 大学语文、专业综合 | ||
计算机类 | 原建档立卡家庭毕业生 | 软件工程技术 | 1 | 5800 | 高等数学、专业综合 |
总计 | 1260 | / | / | ||
备注:1.外语语种不限。
2.美术设计类专业培养地点在天堂校区,其他专业培养地点在仙林校区。
3.招生计划以江苏省教育厅公布为准,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另行公布。
三、选拔对象、报名条件、志愿填报及录取
详见《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6年普通高等学校“专转本”工作的通知》(苏教学函〔2025〕14号)。
四、入学、培养与学生管理
1.“专转本”新生凭专科毕业证书和录取通知书等材料,在规定时间内到我校报到。未取得专科毕业证书的学生,不予办理入学手续。
2.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学生入学后需进行体格检查,体检异常者按有关规定处理。
3.“专转本”学生入学后,统一编入本科三年级学习,单独编班,专门制定教学计划组织教学。“专转本”学生不得转专业和转学。
4.“专转本”学生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享受与履行本科生的权利和义务。“专转本”学生在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达到我校毕业要求的,颁发南京工业职业技术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毕业证书内容按照国家规定填写。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南京工业职业技术大学学士学位。
5.收费标准:“专转本”学生学费与我校同专业同年级学生实行相同标准。具体标准按照江苏省物价局 江苏省财政厅印发的《关于公办高等学校学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苏价费〔2014〕136号)标准执行,按学年收取学费,文科类专业5200元,工科类专业5800元,艺术类专业6800元。
根据江苏省物价局 江苏省财政厅 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印发《高等学校社会化学生公寓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苏价费〔2002〕369号 苏财综〔2002〕162号),住宿费根据条件不同,按每生每学年800-1500元标准不等,住宿由学校统一安排(标准如有调整,按最新文件执行)。
学生交纳学费、住宿费后,因各种原因退学退费,按照江苏省教育厅 江苏省物价局 江苏省财政厅印发的《江苏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和《江苏省高等学校学分制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苏教财〔2006〕105号 苏价费〔2006〕319号 苏财综〔2006〕57号)要求执行。
五、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25—85861136
监督电话:025—85864012
学校网址:https://www.niit.edu.cn/
招生网址:https://zs.niit.edu.cn/
通信地址:南京市栖霞区仙林大学城羊山北路1号
邮政编码:210023
六、附则
本简章通过学校招生信息网向社会发布,由南京工业职业技术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如遇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变化,以变化后的规定为准。
